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
请各有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与每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使用实验室的师生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及其管理职责,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格局,扎实规范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验的特点,出台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管理效应的实验室安全规范性管理文件,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保障各类实验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严格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
新学期伊始,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验室具体情况,严格做好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第一次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开展实验室通识性安全知识培训。各有关单位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遵守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培训,获得准入资格,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
开展涉及重要危险源的教学、科研活动之前,项目负责人(含教学课程任课教师)应对实验项目在实验室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教育方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依法履行安全告知义务,指导有关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三、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
请各有关单位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高温高压设备、24小时运行仪器设备、危险废弃物等危险源的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进一步落实问题排查、登记、报告与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
四、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于8月30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nwu.edu.cn,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长安校区7号楼7314室,学校将根据自查结果进行实地检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2.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