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课程教学研究生培养的关键环节是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的核心要素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学校不断探索遵循人才培养规律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课程教学状态评估作为提升教学水平有力抓手是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夯实课程教学质量基石,将我校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评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1.主动申请本学期面向研究生开设的不少于18学时的各类研究生课程其任课教师主动申请参加课程教学状态评估,共有6门。

2.定向抽查。结合以往督导工作实际和以往发现的问题,定向抽查的主要范围是全校公共基础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团队讲授课程、青年教师讲授课程等。定向抽查课程包括个人授课和团队授课两种,共有32门。

参加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评估的38门课程已经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专题工作会议审议通过,详细课程信息见附件。

二、评估内容

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课程的教学大纲设计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知识中的思政元素是否能够予以体现。

2.课程教学内容是否体现所在学科专业的前沿领域和研究深度,是否能够满足学生获取系统扎实专业知识,提升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要求

3.课程的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是否恰当有效所用的教材、教案、参考书目等材料是否准备完备及充分。

4.教学成效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课堂教学纪律及学风建设情况等。团队授课的课程,除了上述内容外,还主要评估课程内容的逻辑性、衔接性等。

三、评估方式及结果

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评估方式采取“学生评教、院系综合评价、校院两级督导分别评估”等相结合而进行。

最终评估结果依据课程教学档案及上述方式综合打分评价最终评估结果由校级督导组会议专题审议其中,由单一个人讲授的课程,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评估结果可作为教师个人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有效期为四年由团队授课的课程,评估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四、工作要求

1.参加教学状态评估的课程不得任意调整上课时间和地点,确因需要变动上课时间和教室者,在上课前须由院系以书面形式报告。

2.学生应珍视并认真行使评价权,认真对待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履行促进教学质量改进的责任和义务,客观公正地对任课教师及课程进行评价,不可代评、缺评、漏评。学校对学生个人评教结果保密,教师不能看到具体每位学生的评分及主观评价。

3.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聚焦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的重要作用,重点对本次定向抽查的课程等进行全面督导与检查做好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评估相关工作同时规范其他未抽评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监控,增进教师间的交流学习,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薛雅心,联系电话:88303252,电子邮箱:yjszl@nwu.edu.cn



研究生院

                                20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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