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封闭管理和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单位并全体师生员工: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为全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安全,自101122时起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行封闭管理。根据陕西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西安地区高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295号)文件要求,学校自1011日至1014日实行封闭管理,具体解除封闭时间根据上级部门通知执行。如学校所在属地出现中高风险区,将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

二、严格门禁管理。长安校区教学区暂时关闭校园东门,太白校区教学区暂时关闭校园北门。确需到岗的教职员工需凭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通行,师生员工非特殊原因不得离校,确需因就医等紧急情况出校的,须按归口部门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凭校医院转诊单和单位审批凭证等进出校园。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内。所有进入教学区的人员,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佩戴口罩。

三、科学有序开展线上教学。校园封闭期间,本科生、研究生实施线上教学,教师居家开展线上授课。教务处、研究生院、信息化处等相关单位要科学有序组织线上教学工作,提高授课质量,确保网络安全。

四、加强师生员工教育管理。各单位要摸清师生员工底数,尤其是重点地区和风险地区未返校人员的相关情况,妥善做好有关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西安市以外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要切实做好校内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保障工作,强化教育管理,科学正确解读政策,争取师生理解支持,坚持晨午检制度,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要及时报告、处置。师生员工须严格遵守各项要求,不聚集、不聚餐、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校园管理和防疫规定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机关各部门在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人员在岗驻校,其余人员非必要不来校。各院系负责同志在校园封闭期间要在岗驻校值守。各单位要坚决落实校园封闭期间值班值守各项措施,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确保办公室、实验室等区域和场所的安全。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尤其是做好校内医务、安保、后勤等重点人群的检测工作。除学校必须的工作会议以外,不得举办线下大型聚集性活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一办十组”、学工干部、安保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医护人员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工作需要安排驻校值守。各单位驻校值班安排请于1011日晚21时前发至邮箱office@nwu.edu.cn

  

 

开云手机在线官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011日               

<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23年度报刊杂志征订工作的通知

关于召开生物工程专业工程教育认证专家考查意见反馈会的通知

下一篇 >